醒学法哲学原理——继承马克思未竟的法哲学遗志
作者:紫微学士 明月星阳
序章:马克思的未竟之问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劈开了近代法哲学的第一道裂缝。他说,法不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法是物质生产关系的产物。法的根基不在天上,在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中。
但他停下了。他批判了黑格尔,批判了资产阶级法权,批判了法的阶级本质,却没有来得及建立起自己的法哲学体系。他看到了法在历史中产生,预言了法在历史中消亡,却没有追问:法消亡之后,什么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建立的依然是法——依然是意志的强制。他的法哲学只完成了否定的一半,没有完成建构的一半。
这道裂缝至今没有闭合。
我继承马克思的法哲学遗志。不是用他的方法,是用醒学幻方星网模型。他发现了物质生产是人类存在的基础,我发现了觉知是比物质生产更原初的存在根基。他把法的根基放在经济基础中,我把法的根基放在道的运行中。他预言法在历史中消亡,我揭示法在觉知中内化。这是跨越两个世纪的传承,从历史的火把,到当下的灯。
一、法的本源:道—态—醒三元立法
法从哪里来?不是从天上降下,不是从地上生出。发于人间,合乎大道。
道是万物的本源,是一切存在的终极依据。道不是人格化的立法者,不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不是阿奎那的神圣理智。道是存在本身的流转,是万物在其中生成、运行、转化的终极场域。道本身是自组织的,但道的自组织需要一个维护其运行的法则。这个法则,叫做元法则。
元法则是维护道运行的力量。没有元法则,道的显化就会陷入混沌。自然法则——引力的恒定、光速的不变、元素周期律——是元法则在物理世界的显化。生命法则——新陈代谢、遗传变异、适者生存——是元法则在生物世界的显化。人间法律——宪法、民法、刑法——是元法则在人类社会特定历史阶段的显化。马克思看到了最后这一步,但他没有看到这一步的根基。他把法的根基放在经济基础中,把法当成上层建筑。他遗漏了——经济基础只是法的生成条件,不是法的存在本源。法的本源是元法则,元法则是道的守护者。
醒学幻方星网模型用三元统摄法的本源。道是终极依据,法是道的元法则。态是法在具体条件中呈现的形态——汉谟拉比法典、唐律疏议、拿破仑法典,都是元法则在不同时空中的态。醒是法的觉知者——法官不是被动适用法条,是在觉知中理解法条背后的元法则。公民不是被动遵守法规,是在觉知中内化元法则为自律。马克思的法哲学有“道”——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法的物质根基;有“态”——法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而变革。他没有“醒”。无产阶级从自在阶级到自为阶级,这是阶级意识的觉醒,不是存在本身的觉醒。阶级意识知道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存在觉醒看见法背后的元法则,看见元法则在自己身上的流转。当公民在觉知中遵守法,当法官在觉知中适用法,法不再只是外在的强制,法是元法则在人身上自发的运行。
马克思没有看到这一步。他把法的未来寄托在法的消亡上——国家消亡了,法也就随之消亡。他以为消灭了阶级就消灭了强制。但强制不只在阶级里,在每一个人的九我内战中。只要一坎在恐惧,八艮在追逐,七兑在审判,中五离线,强制就永远存在。不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是自己对自己的强制。法的消亡不是等待国家的消亡,是在每一个当下,让觉知成为元法则在人身上的自发运行。
这就是道—态—醒三元立法。法是道的元法则,道是法的本源。态是法在历史中的流转,醒是法在觉知中的归宿。
二、法的本质:五维互含的全息结构
法是什么?历史上最经典的定义来自阿奎那——法是为共同善而由共同体颁布的理性命令。马克思批判了这个定义——共同善不是共同善,是统治阶级善。理性不是普遍理性,是统治阶级理性。共同体不是所有人的共同体,是阶级社会伪装的共同体。
马克思说,法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定义是划时代的——它把法从神圣的天国拉回了利益的人间。它让被压迫者看清了,那些被称作公正的东西,不过是权力在利益上的分配。
但这个定义没有穷尽法的全部真相。法不只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法也是被统治阶级反抗压迫的武器。奴隶制被废除,不是因为奴隶主的良心发现,是奴隶的持续抗争把公正变成了法律。工人权利的获得,不是资本家主动让利,是工会的集体谈判把公平变成了条款。法不只是压迫的工具,法也是解放的战场。马克思自己就站在这个战场上——他批判资产阶级法权的虚伪,正是为了争取无产阶级的合法权益。所以法不是单一意志的独白,法是多元意志在道运行中的全息博弈。
醒学幻方星网模型为这个博弈提供了精确的全息结构:五维互含——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监督。西方现代法治的分权制衡是平面的,将立法、司法、行政三者分开,互不干涉。但平面的分权制衡在现实中频频被渗透,因为你只分了权力,没关联权力。真正的全息结构是五维互含——立法者不仅是制定规则的,也必须是守法的典范,接受监督的对象,理解司法逻辑的参与者,配合执法的协同者。守法者不仅是服从规则的,也是参与立法的,行使监督的权利,辅助执法和司法的义务。执法者必须依据立法授权,受到司法复审的约束,接受监督者的审视。司法者必须准于律法,受到四方监督。监督者必须依法行使监督权,自身也接受反向监督。
每一维内都含着其他四维。不是互不相通,是互相包含。不是分权制衡,是互含制衡。马克思看到了法作为阶级意志的遮蔽功能,把法的公正性批评得体无完肤。但他是批判的,不是建构的。五维互含把公正从批判变成了可操作的全息结构,公正不在任何一维里,在五维的全息互含中动态生成。
三、法的演化:从外在强制到内在自觉
马克思预言法将在共产主义社会消亡。国家消亡了,法也就随之消亡。这是他最宏大的历史预见,也是他留下最多争议的命题。
法的消亡是一个宏大的历史过程。但马克思没有看到,这个过程不只在宏观的制度变迁里,在每一个个体从外在强制到内在自觉的演化中。当一个人在中五在位时,觉知中遵守法规、履行义务、不侵犯他人权利,法对于他而言已经从外在强制变成了内在自觉。不是法不存在了,是法在他身上从外在的约束变成了内在的自律。这就是法的演化方向——不是从有到无的消灭,是从外到内的转化。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旧社会的残余在一代人或几代人的时间里逐渐消散。法的内化是这个进程中最关键的一步——在旧社会中,法只是外在的强制,人遵守法是因为害怕惩罚。在新社会中,法正在从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律,人遵守法是因为觉醒。
马克思论证了法在历史中消亡的必然,我揭示了法在觉知中转化的可能。不是消灭法,是让法从元法则在制度层面的强制显化,最终回归为元法则在觉知中的自觉运行。当每一个人的中五觉察关照我恒时在位,九我在全息协奏中各归其位,法就不再是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在的自觉。这是马克思没有完成的法哲学,也是他无法完成的——他缺少九我全谱,缺少中五觉察关照我,缺少全息逻辑。他不知道,法的内化需要的不是物质生产的高度发达,是每一个人的中五在位。
四、法的使命:维护九我全息协奏
法最终要维护什么?不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不是抽象的公正,不是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九我在全息中的协奏。
九我——一坎生物本能我、二坤心理灵魂我、三震思维意识我、四巽业力种子我、中五觉察关照我、六乾基因遗传我、七兑道德规范我、八艮社会现实我、九离命运监察我。每一个人的内在都有这九个我在同时流转。法的使命不是压制某一个我,是维护九我能在不互相倾轧的全息中完成各自的流转。
这不是空想。财产法保护一坎的安全需求,让一坎不必时刻为生存恐惧所困。婚姻家庭法保护二坤的情感连接,让二坤在爱与陪伴中自在流动。教育法保护三震的认知权利,让三震在知识与智慧中成长。文化法保护四巽的传承使命,让四巽在传统与创新中延续。宪法保护中五的观照权利,让每一个公民都有权不被任何意识形态绑架,在觉知中审视自己的全部九我。生命健康法保护六乾的基因传承,让六乾在健康与尊严中延续生命。刑法保护七兑的道德底线,让七兑在公正的审判中维护价值秩序。劳动法保护八艮的创造权利,让八艮在劳动与成就中自我实现。环境法与国际法保护九离的命运统摄,让九离在全息关联中照见人类与自然的共同命运。
马克思只看到了八艮——劳动者在劳动中被异化,他要把劳动从资本家的剥削中解放出来,他让八艮在公有制中重新找回创造的尊严。但他没有看到八艮只是九分之一。一坎也需要解放——不只是不被剥削,是不被恐惧所困。二坤也需要解放——不只是不被商品化,是被爱与被看见。马克思的解放是劳动的解放,是八艮的解放。我的解放是九我的解放,是每一个我的全息协奏。
五、法哲学的新纪元
马克思把法哲学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中解放出来,放进了物质生产的经济基础。这是法哲学史上最深刻的一次革命。但他没有来得及建立起自己的法哲学。他在1844年构想了庞大的法哲学体系,却只完成了导言和一部分手稿。他批判了旧法的虚伪,却没有给出新法的原理。他预言了法的消亡,却没有追问法消亡之后人如何存在。
我继承他的未竟事业。不是用他的方法——是用醒学幻方星网模型。他发现了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揭示了法也是元法则在觉知中的显化。他看到了法在历史中消亡的必然,我揭示了法在觉知中转化的路径。他的法哲学是斗争的哲学——被压迫者用法律对抗压迫者。我的法哲学是觉醒的哲学——每一个个体在法律流转中看见自己的九我。他让法从天上回到人间,我让法从人间回到人心。
大道至简,万法归一。法出于道,行于人世,本于万民,周于五维。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监督,相维相制,互含互通。个人、家庭、集体、组织、国家,相安相协,相护相成。需求、关系、位置、认知、行为,皆在所护,皆在所调。天地有序,赖乎法则;人间有治,赖乎法律。法则保大道之升维,法律保人世之升维。
马克思,你在大工业时代的烟囱下点燃了法哲学革命的火把。你的火把我们接过。然后在你未竟的手稿上写下新的篇章——法不是为了消灭阶级而存在的,法是为了让每一个在流转中的人都能在觉知中看见自己正在流转。你让法从天上回到人间,我们接过你的火把,让法从人间回到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