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己利人的诡辩
今年三月份,我写过一篇短文,讨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问题。今天看到了一位叫“老家烟柳”的网友的评论。
老家烟柳:
怎么理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一,这些话指的是一些个人、组织、事情、精神最终整体根本的性质,只有一重性、一面性,那就是为人民办好事,没有既利己又利人、既有私又无私、既为自己服务又为人民服务的二重性、两面性。 第二,这些个人、组织、事情、精神中间内部具体的过程阶段时期节点和方面环节成分因素具有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二重性、两面性:利人和利己、有私和无私、为人民服务和为自己服务,比如利人、无私、为人民服务包含吃饭解手喘气睡觉看病学习锻炼恋爱结婚生育养老旅游娱乐等等私事。 第三,对这些话理解不了、接受不了的人,就是不懂得事物的两点之中包含着重点、重点存在于两点之中、事物的性质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而次要方面只起影响作用,错误地以为两点论就是均衡论、重点论就是一点论、事物的性质由矛盾的两个方面决定。其实就是世界观形而上学,不懂辩证法,即使学过辩证法受过辩证法影响也没有从根本上理解和接受。 第四,谁说的私心一定是贬义词?想吃饭想看病想给父母买个体温表想给孩子买本课外书,这难道不是私心而是公心吗?这难道既不是私心又不是公心而是什么第三心、中间心吗? 吃饭看病给父母买体温表给孩子买课外书是个人家庭利益需求,想吃饭看病给父母买体温表给孩子买课外书还是个人家庭利益需求吗?个人家庭利益需求属于物质,私心属于作为物质的反映的私心,你不懂吗?(2026,8,31)
这位网友语言表达有问题,但基本意思还能看得出来,是说“利人和利己、有私和无私、为人民服务和为自己服务”有两重性,“想吃饭想看病想给父母买个体温表想给孩子买本课外书”就是私心。
这里面有两处明显的偷换概念,也就是诡辩。
第一个,把个人的主观意愿和客观事实两个概念混为一谈,用后者偷换了前者。比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白求恩的主观意愿,并不是客观结果。他毫不利己,并不等于别人不管他,他毫不利己,也不等于最后他自己得不到任何好处。这是两码事。白求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他周围的人多数也会如此,你利他人,他人也在利你,最后结果是人人获利。事实上越是不利己的人,越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戴,白求恩毫不利己,惠及子孙,他的孙子来中国,大受欢迎。中国人都知道白求恩是我们的恩人,谁能慢待他的孙子?当然这并不是白求恩所求,但这结果不是他的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公和私当然有两重性,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永远并存,但个人的主观动机无须两重性,它完全可以是单纯的,主观动机的单纯性一点也不妨碍客观效果的两重性。你为公,也可以得到个人利益,反过来也一样,你一心为私,毫不利人,专门为己,你也不可能不给别人带来任何好处。起码你要交税,这不就利于公了吗?也就是说,你出于私心,客观上也可以利公,反过来,你一心为公,客观上个人也可以得利。老家烟柳把人的主观动机的单纯性与客观效果的两重性混为一谈,显然是一种诡辩。
第二个,把个人利益概念偷换成了自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诡辩。
“想吃饭想看病想给父母买个体温表想给孩子买本课外书”,这些事与自私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属于人的正常需要。这要算自私,哪儿还有不自私之人?难道我按时领退休金也是自私?笑话!你去查查词典就知道,自私是指只顾自己,不顾他人,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害他人的利益。我领退休金绝不是自私,我冒领了他人的退休金,才是自私。所以我说过,普通人的大部分日常活动都很正常,完全说不上自私。把人维护正常个人利益的行为都说成自私,纯粹是无德之人为了掩盖自己的自私行为而把大家都抹黑的诡辩术。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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