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的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经过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后正式发布,拟明年7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
中国官方曾在2月宣布,对《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星期二(8月4日)公布,《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明确车辆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组织开展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并确保相关试验资源和条件满足研发验证要求
标准也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上,明确系统在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安全要求,并明确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和执行要求。
此外,标准也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说,这项要求的发布实施,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护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动驾驶来了,风险与期望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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